三 、资源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无害化的原则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地表水、散落和滴漏。堆肥、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
六、对烟气、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5.9 填埋终止后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二、立项、建设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制定本技术政策 。防止污染环境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运营市场化、《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废金属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建设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日光灯管、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有条件的地区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运输和处理废电池、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 五 、运行和管理,污水、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以减少热污染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技术可行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 1.5 应按照减量化、促进社会、
四、填埋气体。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设计 、杀虫剂容器等 。设计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
七、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废玻璃、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要积极研究新技术、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